這兩天Super兄被墨泉砍帳號,引起多位筆友反彈,甚至退出墨泉。後續影響仍持續。身為當事人,Super兄覺得對眾多筆友應該有個交代。委託小弟代貼全文向諸多筆友說明事件始末。全文如下

對於這幾天小弟被無預警砍帳號, 後續筆友發表相關意見亦遭同樣下場,及到最後令人無法理解的無故關站舉動,小弟身為當事人之一,自覺有義務來向各位曾身為墨泉一份子,亦曾投入墨泉茁壯有所奉獻之各位同好,就小弟所知之部份,CWY兄之網站一隅,向各位關心之眾家兄弟們做一報告,

當然必須強調的,這是我單方面之說詞,個人心中各有一把尺,各位可自行進行判斷
事發自—-CWY2006-11-01於筆閣網站上向大家報告百利金小白龜裂管之事件之後,引起相當熱烈之討論,於數日後有筆友將此事轉述於墨泉相關之討論串上,立刻遭致某資深知名玩家為百利金之強力辯護,

由於天真的認為,討論區本就是要討論用的嘛,在既不牽涉人身攻擊之前提下,小弟自此開始與此資深知名玩家展開論戰,其實論戰本就是各自表達立場,本無對錯,所謂真理愈辯愈明,這不也正是討論區存在之目的?

本人於此一事件之一貫立場,乃是闡明國內外消保法規,基於消費者及廠商資訊資源不對等之情形,遇有消費糾紛,就應採取廠商舉證之原則與精神,以平衡及保障消費者之相對弱勢,認為百利金不該如此粗燥的處理此事…..

其實身為筆友,就一定可以體會,同為愛筆之士,如此之討論決不是為了罵人或為了爽這般,哪位筆友手上沒有百利金?小弟手上更是何其之多?認識小弟的,必定知道此話絕非虛言,小弟手上之百利金一定不比其他人少,把百利金罵倒了,對我有什麼好處????大家想想便知,更何況,人微言輕,我們也沒這本事….最後此位資深玩家更以維持墨泉之清淨和諧為由,希望大家不要再說下去,其實我必須說的是,若無這位資深玩家起的頭,希望壓制論述百利金缺失之發言(這可不是我編的呦….可惜證據已隨墨泉之突然關站石沈大海) ,其實這些熱烈之討論並不會存在
其實,這樣也就算了,如真要叫我們不許說,以大家在網站上同為熱情筆友之長久情感,管理員私底下pm一下不就得了??,不是這樣,版主之做法,卻是同樣粗燥或可說是蠻橫的在未經通知之情形下,突然砍了小弟帳號,更甚者,在跑馬燈上連續不斷打著刪除共用帳號會員SUPER」 ,

老哥,沒人這樣搞的吧?????雖說版是您建的,但沒有大家熱情相挺,哪來今日之墨泉,就算您不認這帳,即便我是陌生人,您要砍人帳號也該禮貌上通知一下吧??即便在古代在行刑前,還會照章念一下罪名,問問有何說詞….

這時候

我真的生氣了

我一直認為

愛筆之士應該皆是富有教養守節愛禮之士

但這一瞬間我真的覺得我錯了

這種搞法我覺得真是把大家莊孝維

其實帳號被砍也不覺得什麼

但對這種做法感覺就是很xxxx莫名其妙
依小弟之個性什麼事我常是不太在乎

但唯獨無法接受侮辱與毀壞名譽

說什麼我共用帳號

這不是指我為小偷???

別開玩笑了

這我絕不接受!!
所以

我決定寫e-mail給手受傷的YY大大問個清楚討回公道

因我實在懷疑手斷掉的他怎還會砍人帳號
以下就是本人與YY大大之書信往來原文公佈如下小弟絕未更動一字一句以昭公信

    1.

To: Liou yuan yu < liouyuanyu@msn.com>

    日期: 2006/11/7 下午 1:13
    版主您好:
    本人經無故砍帳號
    理由為”共用帳號”
    此理由實屬不實
    若有誤解實應澄清再做處 理
    此種做法小弟認為太過粗造
    實不願也不敢相信為大大之所為
    當然
    版主具權力隨時砍人帳號
    但用此不實理由小弟認為實屬 不當
    您可以砍我帳號
    但此處置實已傷害小弟名聲
    若是因發言 不當砍我帳號
    亦請麻煩在版上說明清楚
    以免傷害小弟名譽
    小弟自認光明磊落
    懇請返還清譽已正視聽
    小弟在此懇求
    1. 請消去小弟因”共用帳號”砍帳號之不實說明
    2. 請以同樣對等方式 與空間說明小弟帳號被砍之真實理由以昭公信
    早日恢復健 康
    super

2.

於 2006/11/7 下午 1:57 時,Liou yuan yu 提到:
您好
站長不方便字,只能由小妹代打,並附上圖檔一張
謝謝
(圖檔為我與CWY之帳號於同ㄧ個IP出現之記錄)

3.

To: Liou yuan yu < liouyuanyu@msn.com>

日期: 2006/11/7 下午 2:57
您好

CWY為我親戚

我們住隔壁

我用apple他用PC

本來就常一起使用電腦

這並不是共用帳號

在他電腦上之使用者是我

以前他也會在我家之電腦登錄
您應該了解這樣之情況

我們自然不須也不必共用帳號

當然

您有權力認定或砍帳號

但我認為這樣之指控或處理太粗燥
已經傷害到我之名譽
謝謝
Super

4.

在 2006/11/7 下午 11:28 時,Liou yuan yu 寫到:
你好

程式是以過往記錄來判斷,這就好比您到A家,並使用A家電話打給B

而B的來電顯示當然是顯示A的號碼,而不是您的

這樣解釋不知是否明白?

5.

To: Liou yuan yu < liouyuanyu@msn.com>

2006/11/8 上午 12:07

那又如何?

您這樣回答就污辱了您及大家之智慧了

難道兩人不能共用一台電腦嗎?

這代表您就有必要這樣處理嗎?

您請女友代勞是不是也是共用帳號??

您要不要也砍了您自己的帳號

再放個跑馬燈??

您其實很清楚

您是故意的

我說過您是板主您有權利

但這是蠻幹兼無聊

我說

您玩超過了
這帳號我要不要一點也不重要

但這樣處理

您失去的不只是一個朋友

或許您不在乎

其實我也不在乎
但是

我必須提醒您
您失去的是大家的尊重及信任

我想這是一個人最大之資產
而且

這是可受公評的

您欠我一個公開道歉
我是認真的

我也不會放棄

直到要到這個道歉
謝謝
super

書信往來到此為止

YY先生沒有再回應我

聽說沒多久墨泉就消失了

當然關於把我斬首示眾的跑馬燈自然也跟著消失了

這到底在幹什麼啊

玩扮家家酒嗎

如早知此站版大心智如此之幼稚與不成熟

我神經病才浪費我的心血與情感在一個隨便說關就關的地方
小弟必須要說明的是

誠如小弟所言

我和CWY兄本是親戚兼鄰居

常常我要用他的電腦請他幫我貼圖

這就叫共用帳號????

不久前CWY兄帳號也莫名其妙被砍

不過

我比他了不起

我有跑馬燈他沒有

嘻嘻
其實

我最生氣及無法諒解的就是

其實YY一開始就知道我們之關係

註冊也是在YY之幫忙下CWY兄幫我完成的

而我貼圖最早一直就是在CWY兄之電腦貼

如YY先生這麼守規矩

規則如此嚴謹

而這就叫共用帳號的話

那小弟在註冊的第三天就早該被砍了

而這情形持續了十個月

現在才突然砍我

現在才叫做共用帳號

什麼跟什麼阿…..
我無法理解

小弟唯一想的到的理由包括了

我白痴誤闖了百利金的官方網站還是百利金之友之類的等等

或是

個人行事奇特風格之問題

不論可能是上述何者

如果我早知道

我會希望自己沒到過墨泉—YY當版主的墨泉

對不起

這句話有點傷人

但很抱歉

這是事實

不過我還是非常非常懷唸著墨泉其他我從沒見過面但卻又像是相識已久可愛的筆友們
尤其是笨笨的Casper及Zulu兄

我說你們笨—

因為笨到沒事說真話也被砍了~~~

哈哈哈

開玩笑的啦

反正你們也沒有跑馬燈

而且砍沒多久站就整個關了

OK的啦
如果哪天墨泉換個版主又重新開張了

大家還是能夠有機會聚一聚的

當然

相較之下

現在的筆閣實在是個溫暖的地方

過兩天憋久了小弟也會出來換換氣的

對不起

小弟是個直腸子

以上所言如有任何冒犯

小弟願負全責

大家珍重

SUPER